拆迁时断水断电合法吗?
来源:上海拆迁律师网 作者:上海拆迁律师 时间:2018-02-13
摘要:随着城镇建设的加快,房屋拆迁中,以断水断电相威胁进行逼迫被拆迁人搬迁,这种行为是否合法?遭遇这样行为如何维权?下面由小编为大家详细讲解。
一、拆迁时断水断电合法吗?
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根据条例要求,在拆迁补偿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对被拆迁人进行断水、断电的行为是严重违法的。如果是拆迁工作人员指使供水、供电公司断水断电,则可以对供水、供电公司提起诉讼,要求保障公民合法用水、用电的权利,追究违法断水断电的责任;同时,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举报拆迁工作人员,也可以提起相应的诉讼来维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若是政府部门的问题,拆迁户应该这样做
1.向当地纪检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其出面纠治其违法行为,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如果当地纪检监察部门不管,可以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同时向上级党委、政府部门举报下级政府的违法问题;
3.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确认其行为违法,并要求赔偿相关损失(注意:起诉县级人民政府必须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二)若是开发商的问题,拆迁户应该这样做
1.拨打110电话报警,要求警方处理。如果警方不作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或者向当地检察院举报其不作为;
2.如果公安机关认为不构成立案条件,可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
3.如果不构成刑事自诉条件,可向法院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要求恢复原判并赔偿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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