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屋一般有哪些补偿?
来源:上海拆迁律师网 作者:上海拆迁律师 时间:2018-06-19
摘要:政府对城中村进行拆迁改造时,须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那么拆迁房屋一般有哪些补偿?对拆迁补偿不满意怎么办?下面由小编详细讲解。
拆迁赔偿费:是指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一)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二)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三)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四)被除了应得的房屋补偿费以外,还可得到:搬家补偿费,设备迁移费,过度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对拆迁补偿不满意时,首先要做的就是不要签订任何拆迁安置协议,避免造成违约而遭受损失。
其次,对拆迁补偿不满意的,可以提起行政裁决或行政复议,要求重新制定拆迁补偿方案。
最后,若依然没有解决纠纷,可以至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赔偿纠纷。
上一篇:拆迁非居住房屋怎么补偿?
下一篇:哪些情形会导致拆迁协议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