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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强拆的方式有哪些?

来源:上海拆迁律师网  作者:上海拆迁律师  时间:2019-01-24

  摘要:拆建单位要强拆房屋,不是说强拆就强拆,不依法强拆就是违法,给被拆迁人造成损失,应当赔偿。那么房屋强拆的方式有哪些?钉子户可以强拆吗?

  一、房屋强拆的方式有哪些?

  1、司法强迁,由区、县房地局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实施的强迁。

  2、行政强迁,经区、县房地局申请,由区、县人民政府责成区、县房地局和公安机关等有关机关部门实施的强迁;根据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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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钉子户可以强拆吗?

  除以下机关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实施房屋强拆:

  1、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2、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

  3、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4、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经过司法诉讼,已产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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