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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冻结的申请程序与期限

来源:上海拆迁律师网  作者:上海拆迁律师  时间:2018-07-18

  摘要:拆迁冻结就是已经决定要拆,但是拆迁之前需要对拆迁区域内的房产进行评估以便对业主给出相应的拆迁补偿或者安置方案,在这个期限之内所谓的冻结就是在冻结期内禁止房产持有人变更房产的面积以及归属,禁止人口迁入该房产所在户口。下面详细介绍拆迁冻结的申请程序与期限。

  一、拆迁冻结的期限

  拆迁冻结的期限不等。对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拆迁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拆迁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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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集体土地,只规定禁止抢栽、抢种、抢建,未明确具体期限。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拆迁补偿。”

  二、拆迁冻结的申请程序

  (一)拆迁人需申报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1份、复印件2份);

  2、建设用地规划意见(原件、复印件各1份);

  3、拆迁范围图(原件、复印件各1份)。

  (二)经审查,以上材料齐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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