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征收土地公告范文
来源:上海拆迁律师网 作者:上海拆迁律师 时间:2018-09-12
摘要:当地政府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征收当地的土地。征收土地不能静悄悄地进行,应当发布征地公告。小编在下文整理一篇政府征收土地公告范文,供大家参考!
征地公告范文
X政公〔2015〕12号
登记号:RCDR-2015-00015
2015年1月28日,XX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以(2015)政国土挂字第2号批准征收集体土地6.1167公顷。现将经XX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XX县2014年增减挂钩一期建新区用地项目。
二、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XX县XX镇XX村村委会5.9421公顷;XX镇XX村村委会0.1746公顷。
三、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征地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XX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XX市征地补偿补充标准的通知》(X政发〔2011〕3号)和《XX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X政发〔2009〕5号)执行。
四、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采用货币安置等办法进行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凡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六、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安置内容以XX县国土资源局调查结果为准。
XX县人民政府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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