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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协议无效的法律后果

来源:上海拆迁律师网  作者:上海拆迁律师  时间:2019-01-17

  摘要:拆迁当事人所签订的拆迁协议违反法律、行政强制性规定等规定,该协议无效,那么拆迁协议无效有什么法律后果?下面由小编详细讲解。

  一、拆迁协议无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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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拆迁补偿协议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类:

  1、不具备拆迁民事权利能力(或主体资格)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2、拆迁人与非安置房屋所有权人或权利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3、被拆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被拆迁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应征得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同意,否则无效。

  4、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无代理权时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且未经权利人追认的无效。

  5、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6、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无效等。

  除以上所列情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无效情况外,其他依法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受法律保护。

  二、拆迁协议无效的法律后果

  1、无民事行为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拆迁协议

  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或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包括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实践中,和未成年人签订的情况比较罕见,常见的往往是与老年人签订,有的老年人事后被证明已患老年痴呆症。所以此类情形下签订的协议全部无效。而更离谱的则是,拆迁人往往不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拆迁协议,即拆迁人常常会与被拆迁人的亲戚、朋友签订拆迁协议,这样签订的协议也是无效。

  2、没有办理有关拆迁手续就签订拆迁协在拆迁协议签订的过程中,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拆迁人时,没有办理有关拆迁手续,即不具有拆迁资格时,签订的协议应当被认定为无效。实践中拆迁方往往为赶进度,在法定手续不齐全的情形下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这种情形下所实施的拆迁行为应当被确认无效,可以请求法院确定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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