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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屋拆迁补偿款归谁?

来源:上海拆迁律师网  作者:上海拆迁律师  时间:2018-03-01

  摘要:夫妻离婚,财产中房屋拆迁补偿款归谁?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主要还得看拆迁房屋的产权来源。下文上海拆迁律师为您详细介绍。

  离婚时,房屋拆迁补偿款归谁?拆迁获得的补偿安置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主要看拆迁房屋的产权来源:

  1、如果拆迁的房屋系私房,那么拆迁安置中的房屋补偿款就是原私有房屋的转化形式,仍然属于原房屋的产权人所有。但是对于其他形式的补贴或者费用,比如速迁费、过渡费、奖励费、早签约奖等属于补贴性质,按照规定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拆迁款系基于拆迁人是同住人身份而获得的补偿安置款,其性质上应当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补偿,并非婚前个人财产的转化形式,因此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的拆迁款如何分割,主要看公有住房是否双方均有权居住和使用,如果是的话,那么该部分动迁款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该公有住房按照规定一方无权居住,那么该方也无权要求分割动迁款。

  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法律规定的夫妻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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