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需具备哪些条件
来源:上海拆迁律师网 作者:上海拆迁律师 时间:2018-07-17
摘要:房屋拆迁过程中,安置给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就是拆迁安置房。那么拆迁安置房需具备哪些条件?拆迁安置房与商品房有什么区别?下面由小编详细讲解。
一、拆迁安置房需具备哪些条件?
1、符合设计规范;
2、每套房屋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
3、要符合国家安全和技术标准,具体说要有房屋验收合格证 ,所有的证照应齐全,从修建到竣工都必须达到安全标准。
二、拆迁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1、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不过安置房的土地性质一般是划拨,如果过户的话是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其他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
2、商品房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
开发商建造的商品房的土地性质是出让性质,买卖的时候不需要在缴纳土地出让金了。
3、土地来源的区别:
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是有区别的。但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权证,可以进行上市交易。所以要看开发商是否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
4、产权的区别:
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
5、质量的区别:
安置房往往建设利润被限制的很死,因此,建筑商往往能偷工减料就偷工减料以增加利润。加上职能部门不力或者甚至沆瀣一气,造成普遍上安置房的质量不如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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