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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补偿的两种方式,该选哪个?

来源:上海拆迁律师网  作者:上海拆迁律师  时间:2018-08-20

  摘要:房屋征收补偿的两种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对于这两种补偿方式,被征收人该如何选择?下面就由小编详细讲解。

  房屋征收补偿方式的法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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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房屋征收中最常见的补偿方式,是指在房屋征收补偿中,根据被征收人的选择,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货币的形式对被征收人的房屋价值给予补偿的方式。被征收房屋价值,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评估办法》评估确定。房屋征收部门支付的补偿款可以等于或高于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但不得低于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货币补偿有优点也有缺点,优点在于付清补偿款后几乎没有后续问题,缺点是如果被征收人不能较快地找到合适的、好的新房源,又不具备相应的理财能力的话,就可能面临财富缩水的情况。

  2、产权调换

  所谓产权调换,是指在房屋征收补偿中,根据征收人的选择,市、县级人民政府用自己购买或建造中的房屋所有权补偿给被征收人,并按照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与用于产权补偿的价值进行差价结算的补偿方式,被征收的价值和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的价值均由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规则评估确定。

  产权调换的优点:一是解决了住房问题;二是还可能有一笔差价金。但是,产权调换也存在一些缺点,一是房屋自主选择性相对有限;二是被征收人往往只看到政府给的房屋设计图而非实体;三是临时安置费或提供周转房未能及时补给等。这么一来,被征收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就得不到保障,存在很大的风险。

  综上,无论是货币补偿还是产权调换,有利也有弊,究竟选择哪一种补偿方式,当事人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当地的房价、物价等因素综合考虑,作出最适合自己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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