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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申请条件

来源:上海拆迁律师网  作者:上海拆迁律师  时间:2018-10-23

  摘要:危房改造是政府工程,村民只需承担少量费用。若房子实属危房,想要改造,得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下面小编详细介绍农村危房改造申请条件和申请审批程序。

  一、农村危房改造申请条件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政府补助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二)属于2008年农村危房摸底时统计在册的危房户;

  (三)属于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任意一种类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一)已建有安全住房的;

  (二)住房困难、拥挤,需要分户的;

  (三)无居住房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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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审批程序

  危房改造农户要按以下程序进行危房改造项目的申报、审批和备案。

  1、农户自愿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口本(审查原件,复印件存档),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孤儿须提供相应证件(审查原件,复印件存档)。申请书必须有户主本人的亲笔签名加摁手印,申请书的内容必须反映本人实际情况。

  2、村集体评议。村委会收到农户危房改造申请后,应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评议,要将定为申请危房改造的对象在村委会公开栏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同时保存公示相片资料。对符合改造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海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审批表》并上报镇政府。对不符合补助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3、镇级审核。镇政府组织人员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及时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根据技术人员对住房危险程度做出的鉴定意见,填写《海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房屋安全等级鉴定书》(无房户可除外)、《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档案信息表》;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和本人并说明原因。对符合改造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在镇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保存公示相片资料,并上报县危改办。

  4、县级审批。县危改办收集各镇政府上报的材料后,组织危改办成员单位相关人员入户调查,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在县党政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对公示无异议的进行审批,对公示有异议的反馈给镇政府进一步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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