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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的程序是怎样的?

来源:上海拆迁律师网  作者:上海拆迁律师  时间:2017-05-26

  摘要:房屋拆迁的程序是怎样的?房屋拆迁程序是拆迁活动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具体体现,了解房屋拆迁流程会使我们对整个拆迁环节有一个概括性的把握。下面由上海拆迁律师详细讲解。

  房屋拆迁是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房地产开发等,经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由建设单位对建设用地上的房屋及其附属物进行拆除,对房屋的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给予一定补偿的行为。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必须遵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出拆迁申请,领取拆迁许可证。

  需要拆迁的单位,应当将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方案、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落实证明向房屋所在地的县以上人民政府拆迁主管部门提出拆迁申请。经审核后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必须向被拆迁人出示房屋拆迁许可证。

  2、发布拆迁公告。拆迁单位领取拆迁许可证后,应及时向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人宣告拆迁决定、发布拆迁公告。公告内容有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

  3、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就拆迁安置有关事宜进行平等协商,签订合同。

  4、房屋拆迁的实施。被拆迁人应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自行搬迁,拒不搬迁的,拆迁人可以申请强制搬迁。强制搬迁后,拆迁人应向被拆迁人出具搬迁验收单,然后组织对房屋拆除。

  具体而言,房屋拆迁程序一般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拆迁实施程序

  A、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由建设单位全权委托拆迁实施单位实施拆迁;

  B、拆迁范围内调查、摸底;

  C、制订拆迁计划、方案,编制拆迁预算;

  D、按规定委托评估单位评估;

  E、会同建设单位申办拆迁许可证;

  F、拆迁公告;

  G、召开拆迁动员会并在拆迁地段设立现场咨询点;

  H、发拆迁通知书,并会同评估单位发评估通知书;

  I、实施单位和评估单位进场实际操作;

  J、评估单位出具评估报告书,并送达被拆迁人;

  K、拆迁实施单位根据评估报告书与被拆迁户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书;

  L、对达不成协议的申请裁决,由拆迁主管部门受理后进行裁决;

  M、按规定与拆房施工单位签订拆房协议,并由拆房施工单位组织拆房;

  N、申请拆迁管理部门对拆迁项目进行验收;

  O、工程决算;

  P、整理上报拆迁档案资料,并向房管、土管等有关部门移交相关资料。

  Q、帮助被拆迁人做好房屋产权登记中的契税减免等其它工作。

  (2)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申报程序

  建设单位因建设需要对建设地段的城市房屋需要拆迁的,应按下列程序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进行申报:

  A、依法取得市发展计划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B、依法取得市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规划定点图;

  C、依法取得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D、建设单位凭上述批准文件,向市拆迁管理办公室提出拆迁申请,拆迁管理办公室根据年度拆迁总量进行计划安排,确定拆迁实施单位,并向拆迁实施单位下达《拆迁计划通知书》,建设单位依据《拆迁计划通知书》携带上述批准文件及相关资料,委托批准后的拆迁实施单位进行拆迁,并出具委托书、双方签订拆迁协议书。同时初定评估机构和拆迁中的房屋拆除施工单位。

  E、拆迁实施单位按房屋拆迁的有关规定进行摸底调查、计算拆迁面积、测算拆迁经费,会同建设单位制定拆迁计划和实施方案。

  F、由建设单位在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足额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G、提供产权清晰、无权利负担的安置用房证明;

  H、按规定向拆迁管理部门交纳拆迁管理费;

  I、拆迁实施单位协助建设单位填报《兰州市房屋拆迁许可申报表》一式四份。

  J、建设单位携带拆迁申报的所有资料,向兰州市行政审批中心建设管理窗口办理行政许可的初审工作。

  K、经行政审批中心初审合格后,报拆迁管理办公室进行复核。

  L、拆迁管理办公室报局分管领导批准后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同时发布拆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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