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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贷款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来源:上海拆迁律师网  作者:上海拆迁律师  时间:2020-05-14

凡办理拆迁安置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均需提供以下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 2、户籍证明; 3、结婚证(未婚证明); 4、收入证明; 5、刷新后的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缴存流水; 6、房屋登记信息证明; 7、拆迁安置协议; 8、首期付款凭据、银行对账单; 9、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意:上述所有材料都必须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3份。 三、拆迁安置房贷款的办理流程 1、符合贷款条件者可向柜台申领相关贷款表格或上网下载; 2、到住房公积金缴纳地和购房所在地房管所开具房屋登记信息证明; 3、未婚者需到民政部门开具未婚证明; 4、到住房公积金缴纳单位开具收入证明(表格网络下载或柜台领取); 5、带齐相关原件及复印件到柜台申请贷款受理; 6、中心审批贷款,借款人与承办银行签订合同; 7、借款人到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8、承办银行审批、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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