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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来源:互联网  作者:上海拆迁律师  时间:2017-05-18

  摘要: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分为划拨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在土地使用者依法缴纳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及其他费用后,国家将土地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或者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那么划拨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

  划拨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划拨土地征收补偿范围

  (1)拆迁对划拨土地是不赔偿的,只对土地上的附作物进行赔偿;

  (2)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4)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划拨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土地性质分国有划拨和国有出让两种,在房屋征收过程中,房屋的评估价值由有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土地证证载的院落部分,在城区内目前划拨的按375/㎡;出让的按750/㎡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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